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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股对原股东的影响(请问红利股,配股,增发新股对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

2024-01-15 16:52:44 投资知识

请问红利股,配股,增发新股对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

红股是一种利润分配的方式,对象是全体股东,所以,送红股只是同比例增加股东的持股数量,并不增加股东个体,对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影响。

配股和增发属于发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配股是向原股东配售,增发是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

配股:股东按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缴纳配股款。原股东可以按配股比例掏钱认购新发行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股东数量没有增加,总股本增加,如果股东全体参与配售,则持股比例没有变动;如果部分股东放弃配售,则放弃配售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参与配售的股东持股比例上升。

增发:增发对象是全体社会公众,股东数量增加,总股本也增加,股东持股比例取决于认购新股数量。

...所得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吗?那对老股东有什么好处?

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票增发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1、从股票增发的用途来看总体来讲,有一些是用来进行企业并购的增发,对于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业绩的增长,是有很大帮助的,跌破增发...

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是由最初的股东支付的。股份制公司在设立之初便会招募大小股东。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公司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股东资金的支持,相应的,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也有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在支付注册资本之后,才会享有股东的身份,继而拥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利润表中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不考虑其他业务收支、营业外收支等)。二、股东的权力有哪些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4、股利分配权股东投资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获得盈利,即通过公司盈余分配获得股利。因此,股利分配权是股东权的核心。因此,各国公司立法都有关于股东分配权的规定。我国新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东的盈余分配权。而当股东的分配权受到侵害时,公司法应给予相应的保障。针对我国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长期不进行分配的情况,我国新公司法赋予股东以股份收买请求权以退出公司。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对于股利分配的比例问题,我国新旧公司法作出不同的规定。根据原《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公司弥补亏***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因此,公司分配股利的比例是单一的,且是强制性的,不允许公司以公司章程或决议的方式进行变更。但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公司弥补亏***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这一规定改变了我国原公司法关于股利分配的单一的强制标准,允许公司加以变通,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这种灵活规定适应了公司分配中多种情形的存在,满足了股东对分配方式的多种需求。因为股利分配比例的改变实际上是股东利益的改变,股东有权对其利益进行任意处分。因此,出资多、分配多,出资少、分配少的单一规则,可因股东全体意志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改变。对分配比例的此种规定,也体现出我国新公司法对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重新定位和调整。5、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因破产或解散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股东享有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所谓剩余财产指公司在清算程序中,按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的顺序清偿后剩余的公司财产。对于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财产在未按前述清偿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6、依法转让股份或股权的权利及受让优先权股份或股权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的股东的法律行为。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法律禁止股东在向公司出资获得股权后抽逃出资。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可以转让其股份或股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对股权的对内和对外转让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当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的,法律的限制较少,但是应依法进行,如应遵守法律关于股份场所、方式及转让限制等规定。另外,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7、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这是我国新公司法新增设的股东权利。所谓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做出对股东利害关系产生实质影响的决定时,对该决定持有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回购他们手中的股份,从而退出该公司的。公司是股东投资获取收益的工具,股东投资后,有权依照自己的合理判断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尤其是影响自己实质利益的事项作出决定。但是,当股东会被少数控股股东所操纵时,很多中小股东实际上没有表达自己意志的机会。而且,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中小股东的声音也往往十分的微弱。因此,为了平衡公司各方面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应当允许公司中小股东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从而退出公司。从控股股东角来说,他只要简单的把持有异议的股东的股份回购,就能顺利地实施自己的经营方针,这对公司和控股股东来说,也是最佳的选择。对于哪些情形下,异议股东可以提起收买请求权,各国规定并不相同。***商法规定只有在公司合并、限制股份的转让、营业转让三种情形下,异议股东才可以行使此种权利。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只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法》143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但只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8、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虽然从理论上说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但实践中公司的控制权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东手里,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话语权同样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为了防止大股东将股东大会、董事会流于形式,长期不按期召开股东大会,或者发生了临时重大事项故意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致使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不能实现,《公司法》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出发,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11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9、临时提案权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议题或议案的权利。我国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向股东大会提案的权利。根据该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提案权的确立可以使股东得以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实现其对公司决策和经营的参与、监督,从而提高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参与积极性。我国原公司法没有股东提案权的规定,新公司法对符合条件股东的提案权予以明确承认,这是对原公司法的重大突破与修改。该规定丰富了股东的权利,有利于保护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治理中制约平衡的需要。10、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权股东(大)会召集权与主持权是指由相关权利主体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工作的一项程序性权利,它包括决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向股东的通知和相关公告、负责相关议案的提交、主持决议的进行、记录会议相关情况等一系列工作。召集权与主持权作为一种程序性权利,对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与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离开召集权的行使,将不能把股东召集在一起,因而不能如期地启动召开工作;离开主持权的行使,股东(大)会将不能按时正常的召开程序而进行下去。可见,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权与主持权事关股东(大)会能否正常进行,对于股东权利的维护、公司经营的进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等企业机构的注册资本是由第一批股东支付的,为了保护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的权益,公司的注册资本自公司设立之后不得随意变更。股东在购买股份之后的一定期限之内,也不得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将股份转让给其他的民事主体。延伸阅读:取消注册资本限制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为什么企业发行新的普通股票会导致原有股票价格下跌?

通常国际上正常的新股发行不会下跌,因为成熟的发行制度必然有与之相匹配的退市制度,退市的数量与新上市股票的数量基本上持平,所以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平衡的,咱们***只有无休止的发行新股而退市制度形同虚设,这早就被公...

增发股票对原持股人的利弊?

增发股票:原持股人如果不认购则持股比例可能被稀释。

控制权有失去的可能。这是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增加了公司可用的权益性资金,公司的负债比例降低从而公司的财务风险减少,破产的概率减少。对于欺诈性的股东,也就是圈钱的股东,圈钱到手就想办法用非法手段把钱据为私人所有。这种也是很常见的。

股票配股增发股权结构财务报表

配股,增加了公司的总股本,但是公司的净资产是不会变的,每股净资产会改变(变少)。由于配股,公司获得了募集资金,增加了现金流,使企业更有竞争力,从长远来说是可以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的。配股一般优先对原股东按比例配售,如果原股东全部都拿出资金来认购,则股权机构不发生改变,只是股本增加。增发新股,对净资产影响同上。对于股权结构,要看公司要向谁定向增发。增发往往不能顾及到全部股东,所以增发后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一定会发生变化,即股权结构变化。两者对公司都有积极的影响,所以都能提升财务报表的业绩。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配售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所获得的新股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即可交易。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可以是向某些特定的投资者增发,也可以向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增发。增发价格一般是发布公告前的前20个交易日股价的平均价。投资者所获得增发的股票有一定时间的锁定期,要过了规定的时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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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1月18日,也就是今天,是该公司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从本周三开始至下周二,则进入为期5个交易日的配股缴款时间。

由于配股完成后需要进行除权,投资者如果处理不当,可能白白造成***失,故需要对此密切留意。

A股券商龙头配股来了 今天是股权登记日

中信证券近日的公告显示,公司A股配股即将进入配股缴款期,持有中信证券A股的投资者需要密切留意相关事项了。

根据中信证券的公告,公司本次配股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即今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H股配股也是按照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A股本次配股价格为14.43元人民币每股,配股配售对象为今日收市后,在***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如果忘记配股或者漏配,往往会造成一定***失。这里的原理是,在配股完成后,二级市场股价将以除权后的价格作为参考基准,行情软件呈现的股价在除权后一般会下降(因配股价一般较股权登记日二级市场收盘价要低)。

截至1月17日收盘,中信证券A股报25.67元,假设按照1月17日的收盘股价进行计算,配股完成后除权价格为24.20元,这一价格比1月17日的收盘价低5.73%(注:计算所得数值仅供参考,实际计算除权价时,要待股权登记日1月18日收盘后,以当天的收盘价计算,得出的除权价和上述计算所得数值或略有差异)。

因此,在配股正式开始前,投资者有两种选择:

一是,参与配股,则今日收盘时仍需要持有股票,这种情况下切记按照公司公布的方式全额参与配股并缴款,不要漏配或少配;

二是,不参与配股,则在今日收盘前需卖出股票。

需要留意的是,若进入配股缴款期,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不会被视为默认参与配股,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配股代码进行操作。

中信证券A股此番配股代码为“700030”,配股简称“中信配股”。根据中信证券的公告,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A股股票数量限额。若原A股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则需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资料显示,中信证券的A股股东数长期在60多万到70多万的水平。

有A股公司表态将全额认购获配股

在中信证券即将正式进入配股缴款之际,有股东明确表示拟全额认购获配股。

17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两面针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中信证券8,659,800股,拟全额认购获配股份1,298,970股,需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75万元。(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实际成交为准)。

两面针公告表示,参与中信证券配股,能保证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不被稀释,有利于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中信证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股价波动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中信证券近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1年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均衡发展、稳步增长。2021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5.70亿元,同比增长40.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9.79亿元,同比增长54.20%。中信证券表示,业绩快报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前述差异幅度不会超过1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留意:后续这些A股公司可能会陆续配股

除了中信证券外,目前已有不少公司发布配股预案,这意味着后续这些A股公司也可能会进行配股。

据Wind数据,自2021年以来,已有东方证券、财通证券、北方国际、兴业证券、香农芯创、浙商银行、鲁抗医*、运达股份、节能风电在内的多家公司发布配股预案,其中获得证监会受理或审核通过的公司后续有望率先进入正式配股流程。

附配股小知识:  

1、配股后一般股票是涨还是跌?

从历史规律来看,配股后的股票走势有涨有跌,配股不是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2、要不要参与配股?

如深爱,请配股;如不爱,赶紧卖。

配股要不要参与,最重要还是看公司质地,以及资金用途,配股本身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

3、配股怎么操作?

很简单。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有这个股票,那么你的交易软件会显示你一共可以获配多少股,然后你在配股缴款期间,输入配售代码和配售价格,按照最大配售量买入即可。

4、是否可以多次挂单?

可以多次分批买入,可以撤单,无需手续费。不过没啥必要,既然选择配股,就只有选择缴款这一条路了。

5、没有钱配股怎么办?

如果在股权登记日前没有钱参与配股,可以卖出部分持仓来缴配股款。比如满仓5000股没法参与配股,市价卖掉1000股,再折价配股回来。

6、我不参与配股也不卖股票,会有***失吗?

有。配股后会除权,如果未参与配股,因为持股数量不变,将直接产生***失。

7、可以部分配部分不配吗?

不建议。如果决定配股,最好配足。否则道理同上。

8、如何计算配股数?

如果持有10000股,配股方案是10配3,那就能获配3000股。

9、如何确认配股是否有效?

也提醒投资者,参与配股最好不要赶末班车,以免万一操作失误,没有时间补救。

10、获配股票什么时候上市?

配股并不是马上到账的。配股缴款结束后,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经证券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上市时间,上市即可交易,没有限售期。

11、账户里有钱,可以自动扣款吗?

不可以的。一定要自己手动挂单。

12、配股要交手续费吗?

不用。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通通不用交。

13、如何及时了解配股信息?

配股从消息公布,到股权登记日之间,一般就隔了几个交易日,有些股民长时间“装死”,万一所持股票将配股而不知道,既没交钱也没及时卖出,将***失惨重。该怎么办呢?

14、配股和送股、转股有什么区别?

有人以为,配股和送股、转股一样,不理它就行了,等着自己到账,这实在是大错特错。送转和转股属于分红类型,配股则是再融资。

送股:将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化为股份,派送给股东。

转股:将资本公积金转增为股份,派送给股东。

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可以看出,送股、转股主要区别在于股票来源不同,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只是财务处理不同,无需深究。对于送股、转股可以不去管它,也无需缴款,任由送转的股份到账。

但配股很不一样,它属于一种选择权,你可以配股,也可以不配股。如果你要配股,一定要自己手动选择,账户里有钱也不会自己给你配,一旦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该股,又未进行配股操作,那就视为放弃,将遭受折价***失。

15、配股和送股、转股除权价的计算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

配股和送股、转股唯一的共同点可能只有一个:都要除权。但除权价计算不一样。

比如说10元的股票,10送/转/配2,配股价8元,除权价为:

送股、转股:10/(1+0.2)=8.33元;

配股:(10元+8*0.2)/(1+0.2)=9.67元。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原股东是否有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享有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的法定权利,除非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只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原股东是否享有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完全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具资合性和开放性,其增资扩股行为系其内部经营决策合意的结果,在不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具体的增资方式、增资对象、增资数额、增资价款等均由其股东大会决议并遵照执行。

客户融券卖来自出股票之后,出现配360问答股,增发新股,可转债,股序另素件票红利,现金红利,利息,发行权证等怎么办?

投资者融券卖出证券出现配股,增发新股,可转债,股票红利,现金红利,利息,发行权证时,如下权益处理方式可供参考,具体根据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的约定处理。  方式一:在股权登记日之前提前了结相关的融券业务,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了结,证券公司有权执行强制平仓;  方式二:投资者以现金结算方式予以补偿;  方式三: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支付配售股份所需的款项,同时增加投资者的融券负债,投资者应在偿还相应券融券负债时一并偿还由配售而新增的股份。  例如:某证券公司规定,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配股的,投资者应当在权益登记日前了结相关的融券债务。投资者未在权益登记日前了结相关融券债务的,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数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配股补偿金额=融券数量×(基准价格-配股除权价格)。其中,基准价格是指配股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配股除权价格取理论配股除权价格与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两者之间孰低,理论配股除权价格=(基准价格+配股比例×配股价)/(1+配股比例)。证券公司在配股除权日从投资者信用资金台账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台账中现金余额不足的,所欠部分按照融资利率计收利息。  假定客户融券卖出A股票1万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发布配股方案“拟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每股15元”;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月8日,当日股票收盘价为27元,配股除权日为1月9日,成交均价为25元,则补偿方式如下:理论配股除权价格=(27+0.3×15)元÷(1+0.3)股=24.23元/股。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25元高于理论配股除权价格24.23元,配股除权价格取理论配股除权价格。配股补偿金额=1万股×(27—24.23)元/股=2.77万元。如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为24元,则低于理论配股除权价格24.23元,配股除权价格取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24元,则配股补偿金额=1万股×(27—24)元/股=3万元。

为什么说公司增发股票后每股价值就减少了会影响原股东利益吗

公司发行了100股,现在又增发了100股,那么原来的每股资产净额和赢利能力不都变成一般了吗?对当期收益有影响!但对增发的那个证券公司长远来说却是受益!原本在交易所里股票的涨、跌都没有办法造成该公司的运作波动!对该公司并没有一点影响!而增发却是该公司为了发展而再次融资的一种举措!表面上的确是减少了该公司的当期收益,但却令到其净值提高了!总体上说是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