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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互联网基金都有哪些基金(基金都有哪些种类呢?)

2024-01-08 18:38:45 投资知识

基金都有哪些种类呢?

很多人都买过,或者正想买基金,但估计很多人对基金的种类其实并不了解,基金的种类,其实基金按照不同的维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比如说我们场内基金,场外基金,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今天按照基金...

信创板块基金有哪些?

1.东方区域发展混合001614

2.前海开源工业革命001103

3.万家科技创新混合008634

4.国泰中证全指软件链接012637

5.创金合信软件产业股票016074

6.嘉实中证软件服务012620

7.诺安合鑫灵活配置002560

8.诺德新生活混合006888

9.嘉实信息产业股票017489

核心+卫星是什么?

你好!“核心+卫星”是一种基金投资策略,指自己有一套核心组合,2到3只基金,作为长期持有,然后又有一个4到5只基金构成的卫星组合,如果核心基金中的某些阶段性表现不好,则减仓,加入卫星组合中表现好的基金,如果卫星基金爆发力结束,则将其调出核心组合,重新加入之前核心基金或其他卫星基金。核心基金的选择,要业绩持续性好,放心、稳健,能始终位居同类上游,卫星基金的选择,要特色鲜明,重仓某些板块或个股,或是部分指数基金,阶段性爆发力强,或是防御能力极强的债券基金或混合基金。核心组合的比重要占到7成左右,卫星组合占3成。

2021年,科技板块有哪些基金值得入手?

其次是科技板块,科技是立国之本,现在***大力推动科技发展,***都成立了科技基金,科技是追求生活更好的基础,科技改变生活,科技也是大国竞争的筹码。从芯片、5G、卫星到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科技是根本。我认为新能源板块依旧...

卫星互联网市场被***队基金看好九天微星获亿级战略投资

近日,民营卫星全产业链服务商九天微星完成***互联网投资基金(下简称“中网投”)亿级战略投资的交割。这是中网投首次布*民营航天领域,也是九天微星完成的第七轮融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卫星平台、载荷、地面终端的研发及产品化,加快行业应用拓展,进一步引进行业尖端人才。公开信息显示,***互联网投资基金由中央网信办和财政部共同发起,经***批准设立,是深耕互联网领域的***级基金。中网投坚持***战略导向,重点关注互联网基础关键技术与设施、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服务等领域。随着卫星互联网正式纳入我国“新基建”范畴,低轨卫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据国泰君安证券相关研究测算,未来10年,国内低轨卫星数量有望达到3000—6000颗的水平。2030年,***卫星互联网总体市场可达到千亿规模。“中网投是具备战略资源和协同效应的投资者。我们感谢中网投认可九天微星在商业卫星领域的优秀能力,以及我们对卫星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承诺。”九天微星创始人兼CEO谢涛说,卫星互联网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市场前景明确且进入放量增长阶段。当前,九天微星更注重战略资本与产业资源的引入。公司在卫星制造、通信系统、地面终端研发和行业解决方案上都有前瞻布*,与中网投的战略方向高度契合。“卫星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既会受益于***航天完善的产业链以及关键技术优势,也会为民营参与主体提供巨大市场机遇和施展空间。九天微星是民营卫星领域的优秀企业之一,我们希望从资金、资源等方面多维助力其提升科技攻关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共同支持和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网投相关负责人说。据谢涛介绍,九天微星克服了疫情对市场运营的不利影响,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智慧农业、交通物流、智慧政务、科研教育等方面开拓了行业客户与合作伙伴,目前有多颗定制卫星在研。目前,无论在狭义的卫星互联网,即太空高速通信网络,还是在广义的卫星互联网,即基于通信、导航、遥感技术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公司都在积极进行市场布*。同时,九天微星正深度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上海设立卫星互联网研发中心,将发射卫星互联网试验星。其在唐山打造的卫星工厂获得***发改委核准并如期开工,2021年中将建成并具备批量化生产制造能力。此外,卫星载荷工厂完成立项,预计2021年年中在四川宜宾动工。“发展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诸多产业资本的支持,不仅得到投资,还收获了行业应用的原型和试验田,以及在技术上‘啃硬骨头’的底气,”谢涛说。从硬科技基金中科创星的天使投资开始,九天微星陆续得到***知识产权*、中信证券、三峡集团、远洋资本、北京市产融平台旗下基金,以及中航产投、国富资本的投资与业务背书。卫星网络是当前全球的关注热点。有研究表明,即便在5G时代,仍有80%以上的陆地和95%以上的海洋区域无法接入网络,要真正实现万物互联,离不开覆盖全球的卫星星座。目前全球已经发布的星座计划超过25个,计划发射的卫星数量超过10万颗。其中,SpaceX星链计划的在轨卫星数量已达1020颗,并于2020年10月启动了面向公众的商业化网络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张曦文

邮箱:zgzfydjj@126.com

工银互联网加股票这个基金风险大吗我买的是工银互联

不是很大,有一点风险。。。1互联网信息有假消息。2互联网没有卫星,完成不了很多操作。3对未来投资,你可以选择服务行业。

***关于营业税减免政策的相关文件或规定有哪些

营业税减免政策一、个人从事其他金融商品买卖收入仍免征营业税  新营业税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而此前,我国税法对个人从事外汇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等所取得的收入,是不征收营业税的。为继续给予个人转让金融商品暂免营业税照顾,财税[2009]111号文明确,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即与新条例细则规定一样,个人特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这也就意味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仍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此处应注意,货物期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要点提示:目前新营业税条例第五条仅适用单位,不适用个人。单位从事该类业务是不免征营业税的,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应按买卖差额如实征收。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有价证券应该包括国债、各种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因此,非金融机构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应征收营业税。但为了扶持基金行业的发展,我国先后对基金行业提供了一定的营业税方面税收政策优惠,如《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规定没有作废,目前仍在执行。也就是说,2009年1月1日后,所有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资产买卖股票、债券仍不征收营业税。二、四种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等行为暂免征营业税  新细则第五条将过去“单位无偿赠与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调整为“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说,按新细则规定:无论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生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就要缴纳营业税。即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如房产等,在2008年年底之前是不征收营业税的,新条例实施后表明从2009年要开始征收。但属于所列四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分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但为防止个人以捐赠名义进行私下交易,规避营业税等。财税[2009]111号同时规定,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根据情况提交以下相关资料:一是国税发[2006]144号《***税务总*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是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均为原件);四是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由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而且,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所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这与个人捐赠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和所应提供证明材料相同。  要点提示:现阶段暂时不征收个人捐赠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产生的营业税,但仅限于财税[2009]111号文中列举的四类捐赠,同时应根据各自情形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才能享受免税,除上述四种情况外的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行为,应作为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单位捐赠则应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同时,由于在旧条例下,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不征收营业税,所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或者代为开具**。在新条例下,对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免税范围,应视同应税行为发生征收营业税,税务机关理应为其开具**。三、境内纳税人在境外发生(提供)的部分劳务不征税或暂免税  新营业税境内外劳务判定原则由“劳务发生地”调整为“属人”和“收入来源地”相结合。新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属于境内劳务。即一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全部劳务,无论其提供的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都属于境内提供劳务;二是接受劳务方在境内接收劳务均为境内提供劳务,无论其是否属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三是劳务提供方有来源于境内的收入都视为境内劳务,无论其是否在境内提供劳务。但财税[2009]111号文明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同时,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锈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要点提示:一是境内纳税人在境外提供除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外,其余劳务如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收入均要征税;二是对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接受财税[2009]111号文列举的劳务时,不需要(也不可能)向提供劳务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代征营业税,反过来说,上述劳务发生地在境外,劳务提供者为非***居民单位或个人,此项税收的征收也不具备可操作性;三是文化体育业中播映业和财税[2009]111号文中未列举出的行业、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无论其提供者是不是境内纳税人,也不论其是否发生在境外,只要提供方(接受方)涉及境内纳税人均暂按“属人”原则征税;四是***企业在境外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劳务收入按新条例的规定,由于提供方在境内而需要缴纳营业税,所以《***税务*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0]884号)“对承建外援项目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等有关营业税部分废止。注意,现行《营业税税日注释》明确,服务业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包括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锈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并且对于播映,根据旧条例,国外的文化单位不来华,仅通过卫星通讯、互联网等方式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播映劳务所得,是作为境外劳务不征收营业税。现在,根据新政策,只要接受方或者提供方在***境内。就应作为境内劳务征收营业税,这部分必然涉及一个过渡期政策执行的问题,具体应严格按《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2号)规定执行。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暂免征收营业税  新细则第十三条对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税所应同时符合条件作了阐述,财税[2009]111号文对《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只有能同时满足“由***或者省级人民**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和“所收款项金额上缴财政”三个条件,才暂免征收营业税。凡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性基金则应照章征收营业税。为方便实际操作,财税[2009]111号文对**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的概念予以注释(这和所得税相关政策概念保持了一致性):一、**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二、行政事业收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同时,由于执行新政策,***从1990年至2003年先后发布的13个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文件同时废止。  要点提示:纳税人所取得(包括代收和自行收取)的价外费用,凡不同时符合财税[2009]111号文所规定三个条件,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性基金则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一价清的原则统一并入房价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性基金100万元,上述价外收费符合财税[2009]111号文所规定第一和第三个条件,但由于开具主管税务机关《销售不动产统一**》,不符合“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这个条件。因此,这100万元收费需要征收营业税。五、注意查找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税收优惠政策。

工银互联网加股票这个基金风险大吗

不是很大,有一点风险。。。1互联网信息有假消息。2互联网没有卫星,完成不了很多操作。3对未来投资,你可以选择服务行业。

卫星互联网龙头是谁?

***卫通

***卫通:龙头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7.33亿元,净利润为9.21亿元,过去五年平均ROE为4.97%。 ***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卫通)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卫星运营服务业的核心专业子公司,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拥有通信卫星资源且自主可控的卫星通信运营企业,被列为***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 回顾近7个交易日,***卫通有6天上涨。期间整体上涨8.18%,最高价为17.21元,最低价为20.32元,总成交量4.02亿手。

亚光科技:龙头股,2022年,亚光科技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6.86亿元,净利润为-12.01亿元,过去五年平均ROE为-10.68%。 亚光科技近7个交易日,期间整体上涨2.12%,最高价为6.78元,最低价为7.31元,总成交量1.7亿手。

“互封于布喜联网+农业”到底有哪些具体方向

一、“互联网+”对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影响深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为农业现代化积聚了丰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基础。然而,千百年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从业人员数仍然占我国农业人数80%以上,并且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互联网+”开创了大众参与的“众筹”模式,对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影响深远。一方面,“互联网+”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正成为打破小农经济制约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枷锁的利器;另一方面,“互联网+”通过便利化、实时化、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等手段,为农地确权、农技推广、农村金融、农村管理等提供精确、动态、科学的全方位信息服务,正成为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互联网+农业”是一种革命性的产业模式创新,必将开启我国小农经济千年未有之大变*。“互联网+”助力智能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大提升。智能农业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信息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控制和精准管理,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更加合理化、农业从业者的服务更有针对性、农业生产经营的管理更加科学化,是今后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基本方向。“互联网+”集成智能农业技术体系与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助力智能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大提升。“互联网+”助力国内外两个市场与两种资源大统筹。“互联网+”基于开放数据、开放接口和开放平台,构建了一种“生态协同式”的产业创新,对于消除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所面临的国内外双重压力,统筹我国农产品国内外两大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农业竞争力,提供了一整套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互联网+”助力农业农村“六次产业”大融合。“互联网+”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加速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开发、农业门类范围拓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打造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六次产业”新业态,提供信息网络支撑环境。“互联网+”助力农业科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面。以“互联网+”为代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确保***粮食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的农业科技发展提供新环境,使农业科技日益成为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决定力量。基于“互联网+”的“生态协同式”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平台,将农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有机结合起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助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大发展。“互联网+”具有打破信息不对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共服务成本等优势,“互联网+农业”能够低成本地把城市公共服务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能够提供跨城乡区域的创新服务,为实现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稀缺资源的城乡均等化构筑新平台。二、“互联网+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如何持续、稳健地推动“互联网+农业”高效发展,需要对“互联网+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保持清醒认识、高度关注和审慎思考。(一)“互联网+农业”发展战略选择挑战“互联网+农业”是借助现代科技进步实现传统产业升级的全新命题,是保障***粮食安全和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手段,蕴含着重大的战略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在缺少顶层设计的情况下,“互联网+农业”一哄而上、各自为政的*面无法避免,非常容易形成片面性、*部性的发展态势,不利于“互联网+农业”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互联网+农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将大大折扣。因此,亟需制定我国“互联网+农业”发展战略规划,从战略高度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形成统一谋划、稳步实施的推进格*,将“互联网+农业”打造为能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高效、稳定发展的新引擎。(二)“互联网+农业”发展基础设施的挑战“互联网+”是一次重大的技术革命创新,必然将经历新兴产业的兴起和新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各行各业应用的蓬勃发展两个阶段。“互联网+农业”亦将不能跨越信息基础设施在农业农村领域大范围普及的阶段。然而,就目前来讲,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仍有5万多个行政村没有通宽带,拥有计算机的农民家庭比例不足30%,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只有27.5%,还有70%以上的农民没有利用互联网。另外,农业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低、数据分割严重,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大多停留在试验示范阶段,信息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任务异常艰巨。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对“互联网+农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三)“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挑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已经实现了与金融、电商等业务的跨界融合。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然而,农业是一个庞大的传统产业,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农业问题千丝万缕,错综复杂。如何利用“互联网+”串起农业现代化的链条,将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渗透到农产品生产销售、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业政务管理等各环节,亟需制定一套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农业”高效发展。三、政策建议(一)顶层设计,尽快制定***“互联网+农业”发展战略我国应明确“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尽快开展针对“互联网+农业”的战略性研究。从***层面,搞好“互联网+农业”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互联网+农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互联网+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互联网+农业”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防止信息孤岛,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共同开发与利用,制定“互联网+农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实现基础领域和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推进科学和工程领域的创新;加强“互联网+农业”立法,推动农业数据开放、人才培养等,为“互联网+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优先布*,推动落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宽带***”战略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落实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宽带村村通问题,加快研发和推广合农民特征的低成本智能终端,加强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完善农村信息化业务平台和服务中心,提高综合网络信息服务水平;同时建立***农业大数据研究与应用中心,覆盖农业大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处理、分析等全信息链,面向国内外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农业大数据应用服务。(三)超前谋划,设计启动“互联网+农业”十大行动计划1、“互联网+”促进智能农业升级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促进智能农业升级行动,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精准智能管理,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重点突破农业传感器、北斗卫星农业应用、农业精准作业、农业智能机器人、全自动智能化植物工厂等前沿和重大关键技术;建立农业物联网智慧系统,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广泛应用;开展面向作物主产区域、主要粮食作物的长势监测、遥感测产与估产、重大灾害监测预警等农业生产智能决策支持服务。2、“互联网+”助力“六次产业”发展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六次产业”发展行动,助力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集中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产业链,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构建“六次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休闲农业和一村一品快速发展,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3、“互联网+”助力农村“双创”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农村“双创”行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积极落实科技特派员和农技推广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农村科技创业环境;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搭建农村科技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技资源、科技知识等现代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4、“互联网+”助力农业走出去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农业走出去行动,加强农业***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信息网络”目,建立GMS各国农业信息交流的平台;充分利用***-东盟、***-新西兰等自贸区优势,发挥我与***、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有关***双边农业磋商机制,积极建设跨境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品牌的特色优质农产品;面向在亚洲、非洲、南美洲有关***建设农业技术交流服务平台,推动我国先进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等“走出去”;构建农业投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提供市场、渠道、标准、制度等各种信息资料。5、“互联网+”助力农业科技创新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农业科技创新行动,促进农业科研大联合、大协作,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推动农业科研信息化建设,助力***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与***、***、澳大利亚、***、欧盟等***和地区的农业部门、科研院所及比尔·盖茨基金会等跨国私营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基于“互联网+”的跨国农业科研虚拟协作网络,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的大联盟、大协作,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构建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高重大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农业科研数据、农业科研人才等科研资源共享水平;构建农业科研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6、“互联网+”助力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行动,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实现农产品增值,促进农民增收。鼓励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互联网公司积极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积极推动中粮、中化等大型农业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产品网上期货交易、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粮食网上交易等;加快推进美丽乡村、“一村一品”目建设,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以及农产品网络零售等。7、“互联网+”助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虚拟网络教学环境,大力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推动智慧农民云平台建设,研发基于智能终端的在线课堂、互动课堂、认证考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平台,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移动化、智能化。8、“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积极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全程信息化,提高农产品监管水平;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产品认证、产地准出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农产品风险评估预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建设。9、“互联网+”助力农业生态建设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农业生态建设行动,实现农业资源生态本底实时跟踪与分析、智能决策与管理,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治理农村污染,提高农业资源生态保护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全国农业用水节水数据平台,智能控制农业用水的总量;建立全国农资产销及施用跟踪监测平台,智能控制化肥、农*施用量;建立全国农业环境承载量评估系统、农业废弃物监测系统,为农业循环经济提供信息支撑和管理协同,有效解决农业农村畜禽污染处理问题、地膜回收问题、秸秆焚烧问题;建立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系统,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10、“互联网+”助力智慧农村信息服务行动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智慧农村信息服务行动,实现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稀缺资源的城乡均等化,破解城乡数字鸿沟难题。